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

[讀書]艋舺追想曲

好的,最後我還是看了這本書,連電影都沒看過的”艋舺追想曲”。
當然囉,沒看過原著、電影,把這本同人本視為正途也是很合理的。那位鄉民你好像太往前站了點
原本只打算交出 300 字心得,但在某寧的脅迫下必須寫十倍,達 3000 字。
那麼可想而知,這篇一定會充滿一大堆廢話(還有錯字),例如說從標題開始到這句話都是,因此奉勸時間不是很多的朋友趕快跳過這篇。
對了,恥力不足、不夠腐、心臟小顆或非 BL 向者,也不建議往下看。

Oops, 本貓絕對是走正道的(蓋章)。

劇情:這是一段關於小屁孩成長,到後來走錯路的故事。

先拖稿 先介紹一下作者:雲紫寧


好,現在進入主題,心得。(作者真的只介紹一下呀?)

我年幼的時候也是有死黨的。(咦?)
小時候一起長大、一起四處跑、一起偷拔鄰居芒果、一起欺負小貓小狗等。(為什麼會突然進入回憶模式?)
你總會有個念頭,與對方的好哥們情誼就是義氣。(可以回到心得了嗎?)
不過自從開始會把馬子後就冷落對方了。
對於階段性的朋友們來來去去,大概很難有體會是能夠在一起很久的,雖然久違的感覺還在,但總無法經常見面了。(所以我們可以開始了嗎?)

從我會算紫微斗數開始,我就知道我註定會是個領導者。(幹!還沒開始呀?)
紫微星就在本命宮的人是注定會要團體中脫穎而出,跟我的個性很不像,我一直很低調的。
領導總是需要能手在旁邊來幫助,同時也必須犧牲、付出一些代價去滿足這些人。(到了叫我)
當團體中的能手不多,首腦要想、要做的事情就會更多了,組織也比較難以強盛。
為什麼要講這個?
其實黑道跟所有的團體都一樣,自然也得分工合作。(終於沾到邊了T^T)
大哥與小弟之間的共生關係處理的好,那自然叫做義氣,處理的不好,那就準備GG了。
是以小弟擇良木而棲,大哥選大西瓜站(?)

以上通通跟今天我要說的心得無關。(被毆死)

首先,作者何人?雲紫寧也。
她寫個什麼文謅謅的東西誰看得懂呀?
好好的低級言情小說不寫,搞什麼一大堆文學氣質的手法,就差裡頭沒有之乎者也出現,就已經沒啥在讀書的人,那是要我邊看邊查辭海嗎?
好好的黑道不去幹來幹去、殺來殺去,搞些那麼細膩的內心戲要幹嘛?
內心刻劃頗令人留下深刻印象,搞得何天佑與李志龍就像活生生地跳到我眼前來,拜託!我才不想要!下次可以幫忙寫一下林志玲嗎?羞
我才不想看他們在秘密基地中追逐(來追我呀~啊哈哈哈),也不想知道在豆干屋何天佑的心情。
好不適合。(那到底是適合還是不適合)
PS:還沒看完之前,我還把攻受方猜錯了,真它馬的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我是多餘的分隔線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愛情,每個人都知道,只是每個人也都沒辦法跳脫。
它沒有處理的公式,也沒有所謂的勝利者。
但它可貴的地方在於,你永遠不知道它從什麼時候開始萌發。

從被保護的對象,萌發的情愫,那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。看看那終極保鑣
何天佑比較 早秋 早熟,對保護的對象志龍有意思也是很合理的。
保護跟被保護的對象,要嘛很合,要嘛很不合,古今中外有很多這樣的例子。
因為實在太多了,這裡我就乾脆不舉例了。
身份的懸殊,讓天佑的情愫只能放在心上,要是兩人身份對換,估計不到十頁,天佑就要被推倒了。作者也不用寫這麼辛苦了
在小屁孩的成長過程中,有這麼段情愫在,那其他部分肯定是要低落的。媽媽說上大學才能交男朋友
不過我們天佑的名字取得好,這些事情並沒有發生在他身上,反而是天資聰穎、得天獨厚。
似乎是照顧志龍這件事情成為他進步的動力之一。
鄉親呀,光是這點我就推薦家裡有小屁孩的家長都來買這本書給他們看。
不過這年紀的小孩往往不知道自己的感情,是喜歡?是哪一種喜歡?是感情?是哪一種感情?

查理,這事你怎麼看?
幹,我的腎!?


對某種物品有了情愫,就會有佔有慾,這是很稀鬆平常的。
佔有慾是自古以來就有的產物(可以不要再講廢話了嗎?),只是程度的不同罷了,而且很遺憾,造物主並沒有另外區分男女,以至於人類大抵上都有這毛病。
佔有慾多了,對方自然覺得困擾;佔有慾少了,對方又覺得你不夠在乎。屁都給你放就好啦
是以問題就出在程度的差別了。
佔有慾具有排他性,而攻擊性強不強,依然要看個人。
天佑對小惠的攻擊性來自她先天的優勢:女的。
而小惠也錯估志龍對天佑的依賴性。
天佑懂得這點,就算小惠跟志龍有多親密,他依然佔據上風。
要不是有事件發生,我想小惠日後勢必成為他們兩人之間的導火線,不過戲份也不會多就是了。
天佑對志龍的佔有欲不只有排他性,還把自己排除了。
我怎麼會這樣說呢?
他把自己對志龍的心意隱藏起來(管你藏得好不好,總之是藏了),既不許人家愛他,自己也沒辦法愛他。
只不過天佑再度升級了(馬的,好處都給你就好了),對志龍的愛提升到為了他願意做出任何事。
任何事?
是的,只要是為了志龍好的事,何天佑都願意去做,喔喔,那不就成了大愛了嗎?
這個時候其實天佑還是有機會走回正軌的,不過……作者不會讓這種事發生的

進入了這階段,雖然有救,但還是挺困難的。
這時期的人喜歡腦補,自以為這麼做是對對方好。
你是個好人,我不夠資格跟你在一起。
這是對妳好,所以我們還是分手吧,雖然我還愛妳。
我都是為了你著想耶,紅包先存我這。 (好像有某位媽媽亂入)
自以為是,是古今中外(我要算算你整篇要講幾次)、男男女女都會犯的錯誤。
往往做了之後再來怒吼:你為什麼不早說!?
OS:那你為什麼要腦補?
不能說這種模式不好,只是得看腦補的人到底想的對不對。
補的好,是對方要的,那就加分。
補不好,不是對方要的,那就減分。
大抵上最後都要用這句話收場:我都是為你好,你怎麼不領情?
天佑選擇了殺手,於自己、於志龍,他都知道什麼是對志龍最好的手段。
不過在這時期,茲事體大、感情沖昏、判斷力下降,所以做出無可彌補的選擇。
選擇了可能是最差勁(但一定最好看)的一條路。
悲劇的發生,往往不會是一件事,也可能是一堆事的集合。
故事的最後,大家選擇了原諒,我只好奉勸志龍,管管你們家那口子的感情吧。

喔,至於我先前提到的我猜錯攻受,是因為一向大男人的我認為,天佑這種為愛情奉獻的作為,只有為愛沖昏頭的笨女人幹得出來,所以無視作者一直鋪的梗。
某寧在你背後,她非常火

----------------我是主文結束後的番外篇----------------

我不會跩文,文字也是亂七八糟,說要寫心得,折煞了這篇文學之作。
因此,寫下了本文中天佑感情的翻騰。
要讓我不滿的,只有作者對於H場面的生澀處理(喂~)。
要讓我按讚的,那就推那句[請吃我]吧。

謝謝您耐心收看。

終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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